1) 经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项目,企业所得说减按15%执行。 2) 根据企业销售收入、上缴税金的规模,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予以奖励。 3)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的技术进步、市场开拓等扶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,对工业园内企业给予优先安排。